“停滞”的革命:中国共产党第二个历史决议的历史书写及其政治神学结构
文 | 澎澍
前言:毫不客气的说,本文是一篇生拉硬扯、十分甚至九分无聊的伪学术文章。政治神学与第二个历史决议这两个词可以说毫无关联,甚至有一种林国华写公众号文章的感觉。多有戏谑玩闹,仅供娱乐。
“文章要写多诡异,我想我们不要做决定。过去是由刘小枫,以后是甘阳,或者中国的将来的什么国师,由他们去写。他们要写多长就写多长,一直写到完全失败!”
引言:苦果亦是果:革命叙事的定型
1976年的中国。中南海的政治舞台此时颇有几分历史剧的味道。先是伟大领袖毛泽东去世,随即上演了迅疾而干净的一幕:粉碎四人帮。革命时代最激进的继承者在一夜之间跌落尘埃,政治叙事的风向随之骤变。革命并没有结束,但关于该如何讲述革命的问题却突然变得尖锐起来。谁来解释过去,谁就能决定未来
1978年,陈云与邓小平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上。
在这场释经权的角逐中,华国锋一度试图以“两个凡是”守住毛泽东时代的政治遗产,革命叙事此时以守成的样态保持存续——然而历史往往不太眷顾这种过于忠诚的继承者。很快,真正掌握节奏的人变成了邓小平。与其说他要否定革命,不如说他更擅长给革命做一次「结构性修剪」。革命这棵树依然要保留,但枝条当修剪,果子的甜与苦则另当别论。
于是,1981年《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登场。表面上看,这是一份庄重而克制的历史总结文件,语气平稳,结构严整,带着老干部式的经典耐心。文字是文字,政治斗争和操作却在背后潜滋暗长:对革命结果的固定堪称巧妙。革命的功绩被郑重保存,毛泽东的历史地位被稳稳安放在叙事中心,而亿万人民参与的、亿万网络左派/毛左派/新左派推重的“文化大革命”则被安置为一段严重曲折的历史插曲。
需要注意的是,这份决议实际上完成了一次叙事上的“定型”。革命被确认是正确的历史进程,但革命本身也被宣布已经完成使命。继续革命的政治可能性已然被取消,对于党内仍然沉浸在阶级斗争逻辑中的左派而言,这种写法堪称一种优雅而有效的压制。
用一句戏谑的台词来概括这一叙事安排,那大概可以说:苦果亦是果。盘子里的甜果用来纪念历史,秘匿的苦果则用来证明历史已经结束。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1981年的历史决议不仅固定了对过去的解释,也为未来的政治边界画下了一条不动声色的分界线。
一、洋为中用:一种政治神学的分析框架
现代中国知识分子对于政治神学(political theology)这一由卡尔·施米特(Carl Schmitt)系统性地提出的概念不会陌生。(这有赖于刘小枫及一众刘门弟子的功劳)在他看来,现代政治秩序中的许多核心概念,其实来源于世俗化的神学结构。他在1922年发表的《政治神学——主权学说四论》(Politische Theologie Vier. Kapitel zur Lehre von der Souveränität)当中写到:
“现代国家理论中的所有重要概念都是世俗化了的神学概念,这不仅由于它们在历史发展中从神学转移到国家理论,比如,全能的上帝变成了全能的立法者,而且也是因为它们的系统结构,若对这些概念进行社会学考察,就必须对这种结构有所认识。”[1]
卡尔·施米特(Carl Schmitt)
主权、权威、例外状态等概念,都可以追溯到神学中关于上帝权威的观念。政治秩序不仅是制度安排,也是一种意义秩序。在这种分析框架中,历史叙事本身具有神学性质。国家通过对历史进行解释,赋予政治权威以时间上的合法性,政治共同体由此获得一种内在的历史使命。同样地,卡尔·洛维特(Karl Löwith)在研究近代历史哲学时指出,现代历史观在结构上继承了基督教历史神学。历史被理解为一个具有方向性的过程,人类社会沿着某种总体意义不断展开(尤其是犹太-基督教的线性时间观)。“现代的历史哲学发源于《圣经》中对某种践履的信仰,终结于末世论(eschatologischen)典范的世俗化。…按照犹太教和基督教的历史观,过去则是对未来的一种许诺。”[2]
卡尔·洛维特(Karl Löwith)
在这种理论框架下,国家/政党对历史的官方叙述不只是史学问题,而是一种政治神学实践。政党通过对历史事件及其意义的重新界定,政治共同体能够维持自身的合法性结构。中国共产党在1981年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正可以放在这一框架中理解。
二、革命的叙事结构
(一)意识形态之「变」
郑永年在《再塑意识形态》中指出,
“在邓小平主导的改革开放年代,尽管执政党不再强调毛泽东时代的意识形态,但意识形态问题并没有凸显出来。这里有很多因素,“文革”结束之后,当时中国社会的很多人反感毛泽东时代的高度意识形态化、意识形态主导一切的状况。当时的领导层选择采用“去意识形态化”的策略。但应当指出的是,“去意识形态化”并不是说公开全面否定毛泽东思想,而是有意识地去除那些对中国社会造成巨大灾难的成分,尤其是那一套以“阶级斗争”为核心的意识形态。邓小平还是对围绕毛泽东意识形态的一些问题做了科学分析和处理的。”
“并且,在评估毛泽东晚年所犯错误的时候,邓小平把主要问题放在制度层面,而非个人层面。也就是说,毛泽东晚年所犯的一些错误和一些失误,主要是制度建设不够所造成的,而非出自其主观愿望。”[3]
上述分析说明的一个事实(也是常识)在于,改革开放初期,中国的政治话语和政治实践中呈现出明显的“去意识形态化”倾向。经历文革之后的中国社会普遍对高度意识形态化的政治动员产生强烈反感,老资历和老同志们以巧妙的手段,采取降低意识形态张力的治理策略。在这种背景下,意识形态在政治实践中的地位呈现急剧收缩的态势,值得注意的是,这种策略与对毛泽东思想的公开否定并无相关性。相反,其核心在于对毛泽东时代意识形态结构进行选择性剥离。尤其是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理论框架从国家政治结构的中心位置移除,同时保留毛泽东思想在革命历史中的象征地位,但当然地将其“继续革命论”等被认为是造成文革的理论基础进行除离
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又称第二个“历史决议”)
应该说邓小平等老资历的这种历史叙述非常巧妙。它既避免了对中国共产党革命历史合法性的根本性否定,又防止党内权威体系因彻底否定前任领袖而引发政治动荡。比照而言,苏联在赫鲁晓夫时期通过“去斯大林化”,对前任的政治功绩与成败“拉清单”从而引发的政治震荡,为中国领导层提供了重要参照。历史决议的出现恰如其分,而且非常必要,通过将历史问题的制度化处理,中国共产党成功维持了革命传统的象征连续性,同时为改革开放创造了政治空间。
在这一转型过程中,中国共产党的合法性基础也发生了显著变化。由赵鼎新所述可得,毛泽东时代主要依赖意识形态动员与革命叙事所形成的意识形态合法性,进入改革开放时期后,逐渐转型为以经济增长与发展绩效为核心的绩效合法性。这一转变在实践层面取得巨大成功,但在理论层面却产生了新的张力。
马克思主义在中国政治体系中仍然被保留为最高原则性话语,但其现实指向越来越依赖经济发展成果来兑现;但在社会实践层面,其解释力与动员能力却持续减弱。伴随着意识形态合法性向绩效合法性的转移,在这种结构中,马克思主义的地位逐渐从一种改造现实的革命理论转化为一种制度性象征资源。理论创新在相当长时间内被有意搁置,其本身并未消失,而是进入了一种“悬置状态”:它既不再作为政治动员与社会整合的核心机制,也未被系统地重构为与「改革开放」趋势/现实相匹配的理论形态。换言之,邓时期的去意识形态化更多是一种政治实践。这种策略的操弄在短期内极为有效,但在中长期却埋下了意识形态的隐患留下了解释空间,(经济绩效合法性不可能持续保持,断裂期间会有什么样的国家意识形态涌现?赵鼎新给了我们答案,那就是民族主义,但此分析不在本文的探讨范围之内)
(二)政治神学如何可能:文本结构研究
第二个历史决议正是在这种「结构性张力」中完成其历史书写的。1981年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重要历史事件进行了系统总结,尤其对文化大革命作出官方评价。这份文件在党史叙事中被称为“第二个历史决议”,其政治分量不言而喻。此时可以说,1945-1981-2021的三个历史决议在形成了辉格式的线性进步史观,在共产主义的终末论(eschatology)应许的历史哲学结构中出现被安排为重要的一环。
表面上81决议是一份历史总结文件;而实际上它是一项高度政治化的叙事工程。其核心功能在于通过规范化的历史叙述,重新界定中国革命历史的意义结构。该决议分为「建国以前二十八年历史的回顾」、「建国三十二年历史的基本估计」、「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的七年」、「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十年」、「“文化大革命”的十年」、「历史的伟大转折」、「毛泽东同志的历史地位和毛泽东思想」、「团结起来,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奋斗」等八节。
可以清晰地从文本看出决议的一系列叙述安排(追述共和国史与党史、将粉碎四人帮这一「政治建构」定性为历史转折、探讨毛泽东的历史地位)完成的三项关键任务:第一,革命历史的神圣性被保存下来。毛泽东被固定为“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其历史贡献被置于整体叙事的重要位置。第二,文化大革命被解释为历史进程中的严重曲折,从而为改革开放提供历史正当性。第三,政治责任被制度化处理,为未来的制度建设留存了理论的修改增添了空间。
从政治神学的视角来看,这一决议实际上构建了一种新的历史秩序:革命历史被重新解释为一条整体正确、局部曲折的发展道路。在「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十年」部分有这样的语言:
“这十年中的一切成就,是在以毛泽东同志为首的党中央集体领导下取得的。这个期间工作中的错误,责任同样也在党中央的领导集体。毛泽东同志负有主要责任,但也不能把所有错误归咎于毛泽东同志个人。党中央未能及时纠正这些错误。林彪、江青、康生这些野心家又别有用心地利用和助长了这些错误。这就导致了‘文化大革命’的发动。”
毛泽东在文化大革命中。
出于“为尊者讳”也兼带“实事求是”的原则(儒家大传统和五四/社会主义小传统的结合),毛泽东的错误被限定了,这种文本造成的结果就是毛的前后行为被切割[4],而这种“功过三七分”被固定安排进了特定的历史阶段之中,从而避免革命传统的神圣性被彻底瓦解。这种叙事结构与传统宗教中的历史神学是高度同构的——决议的历史哲学被理解为具有内在方向性的整体过程,而具体错误则被美名为阶段性偏差,毫不影响那种应许的终末论秩序。通过决议的订立,历史的意义得以重新整合。因此,第二个历史决议真正解决的问题并非“如何评价毛泽东”,而是“如何在修正[5]、保持革命传统合法性的前提下结束革命时代”。
有言说的固定,自然也就有话语之外的留白。这种历史书写方式本身也意味着一种话语的沉默。阶级斗争理论被从国家意识形态的核心位置移除,但新的意识形态范式在此时并未立即形成。革命话语逐渐退出政治动员机制,而新的理论体系尚未完成建构。
三、革命的挽歌:新的政治神学结构的形成
决议的一槌定音,某种意义上给毛泽东时代作了盖棺定论。由上文所述,未建构完成的新兴意识形态体系被改革开放时期持续高速的经济增长掩盖了这一问题。经济绩效成为国家合法性的主要来源,意识形态问题因此暂时退居辅助甚至次要位置。当经济增长放缓、社会结构分化加剧、利益冲突逐渐显性时,这一被悬置的意识形态问题重新浮现出来。社会需要新的意义结构来解释国家发展方向、社会秩序与政治共同体的合法性与正当性来源。
从这一角度观察,第二个历史决议既是一项成功的政治稳定工程,也是一种延迟解决意识形态问题的「非制度性」安排。它为中国摆脱革命政治提供了历史出口,却没有同时建立起与发展型国家相匹配的成熟意识形态体系。
全能主义政治
毛泽东时代的问题在于意识形态的无限扩张,全能主义(Totalism)政治侵入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最终导致社会结构失序。邓小平时代则表现为意识形态功能的显著收缩,政治治理依赖技术性与经济性逻辑。这两种看似对立的结构实际上构成同一历史进程中的两个阶段。前者导致政治秩序失衡,后者则在一定程度上制造了意义结构的空缺。在这一历史框架中,第二个历史决议体现出一种高度理性的政治判断。通过对历史叙事的重新组织,中共在成功维持制度连续性的同时为国家发展提供稳定的政治环境。
随着时间推移,这些被延迟的问题以更加复杂的形式不断回归。当新的社会矛盾与政治需求出现时,各种思想资源重新进入公共空间,八十年代的意识形态竞争便是此种趋势“道成肉身”(incarnation)在社会中的具体显现。在更长的历史尺度上看,第二个历史决议不仅是一次历史总结,更是一种典型的政治神学实践。通过对历史意义的重新界定,它为后毛泽东时代的国家秩序提供了新的象征基础。
四、结论:作为政治神学实践的历史决议
第二次历史决议是双重的「反革命」[6]。其一,从纯粹的党史研究角度看,此决议文本中充斥了对历史的梳理,这形成了一种对过往革命历史当然的肯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历史经验进行一次相对系统的评价。正常的梳理何以构成了一种革命?应该说在文革十年间(甚至更早)任何一种历史的书写都要获取一种自上而下的合法性言说,若不符合阶级斗争的革命史观,这种历史书写便会变成一种真正的反革命叙事,书写者人身也会遭到皮肉和灵魂的双重「革命」。这种决议的历史叙事能且只能由官方定义,而不是历史研究者所能染指、议论的。所以第二次历史决议的重新阐释、重新书写,也就是一重对革命历史的「反动」。
而第二重、也是更明显的「反动」,则是对毛泽东的盖棺定论:
“毛泽东同志是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是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战略家和理论家。他虽然在“文化大革命”中犯了严重错误,但是就他的一生来看,他对中国革命的功绩远远大于他的过失。他的功绩是第一位的,错误是第二位的。他为我们党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创立和发展,为中国各族人民解放事业的胜利,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缔造和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建立了永远不可磨灭的功勋。他为世界被压迫民族的解放和人类进步事业作出了重大的贡献。”
评价开国领袖,尤其是社会主义国家的威权型卡里斯玛(charisma)领袖,无论在政治上还是哲学上,都是一件极其困难的事情,因为无法得到社会思想团体的共识。但这种叙事无疑是一种对坚持支持毛的意识形态的狂热分子的一次有力「反动」。
历史决议所完成的,并不仅仅是对若干历史事件的解释,更是一种对历史时间结构的重新组织。中国共产党的革命历史在本决议中被整合为一条整体正确、局部曲折的发展道路。革命不再被理解为持续展开的全能主义的政治动员,而被重新界定为一种已经完成其历史使命的历史起源。在这种叙事安排之中,毛泽东时代被确认为共和国历史的决定性基础,但就如同毛泽东的遗体被封存进纪念堂的水晶棺中,以他为符号的代表也被限定在一个已经结束的历史阶段之中。
《世界历史与救赎历史》中文书影
从政治神学的角度看,这种历史书写具有明显的“救赎史”结构。革命被确认为历史的开端,曲折被解释为历史过程中的阶段性偏差,而改革开放则被呈现为历史发展逻辑中的必要调整。通过这一叙事结构,革命传统的神圣性得以保存,同时革命政治本身则被安置进历史之中。换言之,革命没有被否定,而是被完成[7]。正是在这一意义上,第二个历史决议既是一种历史总结,也是一种政治神学实践。它通过对过去的重新解释,为新的政治秩序奠定了象征基础。革命叙事在这一过程中被固定为国家合法性的起源,而现实政治则以前者为基础逐渐转向以发展与治理为中心的逻辑。历史决议所建立的这种叙事结构,在随后数十年的中国政治话语中持续发挥作用。当新的社会矛盾与政治需求不断出现时,各种新的叙事资源也在不断涌入公共空间:民族复兴、文明连续性以及国家崛起等话语,在某种意义上逐渐承担起新的政治整合功能。
“停滞的革命”或许正可以概括这一历史转折——革命没有消失,它仍然构成中国共产党政治合法性的象征起源;革命也没有继续,它被固定在历史之中,成为一种已经完成的历史阶段。正是在这种意义上,1981年的历史决议既保存了革命,也终结了革命。
[1][德]卡尔·施密特:《政治的神学》载《政治神学——主权学说四论[1922]》,刘宗坤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第49页。
[2][德]卡尔·洛维特:《世界历史与救赎历史》,李秋零,田薇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2年版,第5、10页。
[3] 郑永年:《再塑意识形态》,北京:东方出版社,2016年版,第4页。
[4] 实际上这种不一致性会造成叙事的割裂,但实际上用社会学/思想史/历史学的框架考察会更加明确这种断裂产生的原因。换言之,这种断裂是单纯探究话语叙事无法解决的。
[5] 这里的修正也不是左派偏向的话语,而是指一种对于叙事的修改。
[6] 这里的反革命并非是60-70年代的(法教义学上被进行无限扩大解释的、政治社会学上被全能主义政治无限侵犯的人身-社会关系)意义,而是一种对革命结构的「反动性保留」。
[7] 太伟大了革命「辩证法」。








